乌兰察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公示

2025/02/13 1.7k 阅读 56 点赞

为规范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创建示范和先进单位动态退出机制,强化对创建示范和先进单位的指导和动态管理,切实保持创建活动的实效,按照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现将不符合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单位的企业予以取消,取消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劳动关系科:0474-8324110 

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4-8321083   

附件:取消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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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