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25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内组办字〔2025〕45号)要求,本次“英才兴蒙”工程项目分为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个人项目即“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为做好2025年“英才兴蒙”工程个人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按照自治区《通知》有关要求,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科学家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已通过“英才兴蒙”工程人才类别认定的一至六类人才。
(二)我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全职在岗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在1985年1月1日以后),重点向35周岁(出生在1990年1月1日以后)以下青年人才倾斜。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在本领域SCI二区以上期刊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前3位完成人)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承担自治区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前3位完成人)或相当层次科研经历。
(四)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新动能新优势,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建设等领域,注重项目落地、成果转化和实际贡献,大力支持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填写申报表(2份,见附件2),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业绩佐证材料(1份)。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对申报程序和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所在单位推荐人选时应在征求纪检监察、信访、公安、检察、法院、工商、税务等联审部门意见后,进行评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个人申报有关材料、推荐报告、公示情况、征求部门联审意见等材料经旗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5室。
(三)盟市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各部门单位、各地区推荐情况以及指标等,对申报人员组织综合评议后,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申报时间
因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申报单位务于8月20日前报送申报相关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事宜
(一)指标分配。各推荐单位及地区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材料审核。各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市直部门、各旗县市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信息无误、业绩成果真实有效。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密,需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三)组织申报。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市直各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申报评审工作,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地区个人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流程等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旗县市区企业通过当地人社部门统一申报,市直企业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由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申报。
(四)同一申报对象不能同时申报团队项目和个人项目,已入选“英才兴蒙”工程的团队带头人及其核心成员,已入选“英才兴蒙”工程“青年拔尖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的个人,以及仍在自治区“英才兴蒙”工程项目支持期内的引进人才,不列入申报范围。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及个人项目申报其他事项及支持政策,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胡文哲,联系电话:0474-8320213
电子邮箱:wlcbrcqs@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致远西街、永安南路西社会保障大楼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5室。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英才兴蒙”工程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2.2025年青年拔尖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