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乌兰察布市紧紧围绕民生保障目标,统筹实施四项工程,不断完善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全市老年人幸福指数。
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工程。拓展提升城市“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功能,积极推行“居家+驿站”养老模式,加快实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在集宁区泉山街道、常青街道、碧海社区分别打造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示范性城镇养老服务综合体,为全市打样板、做示范。开展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进社区行动,年内60%以上的街道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康复辅具及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
实施机构养老服务升级工程。持续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2024年实现60%的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二级以上、60%的乡镇敬老院等级评定达到一级以上,60%的民办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开展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制定《乌兰察布市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年内计划新增老年助餐点55个,实现各地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全覆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开展助餐服务全覆盖,有需求的低保、特困、失能等经济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大幅提升。
实施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扩面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转型发展,落实“1+3”政策,加快旗县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024年预计开工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6个、苏木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6个、村级养老服务站70个,幸福院功能拓展提升50个。指导具备条件的旗县(区)推动第三方整体承接县乡村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运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水平。积极发展“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形式互助养老,扎实做好留守、孤寡等老年人探访关爱,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更加便利可及。
实施养老服务综合保障强基工程。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举办“最美养老护理员”选树、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等活动,年内组织培训养老护理员650人次,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开展旅居康养促进行动,抓住我市纳入京津冀蒙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的契机,引导北京等地区老年人来我市旅居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