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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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下好制度创新“先手棋” 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2023/09/26 1.4w 阅读 444 点赞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面对困难群众的服务需求,如何让服务困难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落实救助政策,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乌兰察布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地制宜出台《乌兰察布市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编密织牢社会救助“保障网”,奋力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基本情况

乌兰察布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属于欠发达地区,下辖1505个嘎查村(社区),现有社会救助对象45.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26.6%,占自治区社会救助对象的30.2%,保障人数为全区之首。救助服务对象多、基层工作人员少、经办服务能力薄弱是长期制约我市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2022年,乌兰察布市以拓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为突破口,出台了《乌兰察布市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充实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补齐了经办服务能力薄弱的短板,社会救助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做法

1.严把选任“入口关”。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基本原则,参照“村两委”的选任标准,优先在“两委”班子成员内的党员、退役军人或是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中选聘。2022年,通过嘎查村(社区)推荐上报、苏木乡镇审核、旗县民政部门选定等程序,全市1505个嘎查村(社区)选聘1529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其中,“村两委”成员占比80%、党员占比33%、社会工作者占比13%,平均年龄为49岁。通过严格的准入选任机制,选聘了一批讲政治、守纪律、勇担当的协理员胜任社会救助工作。

2.精准划定“责任田”。《办法》明确规定了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和培训要求,重点负责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入户核查、低收入人口的摸排、“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三民”等救助服务工作,以及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开展岗前培训和业务指导(其中:旗县级开展岗前培训1次、市级开展线上业务培训1次),让社会救助协理员熟练掌握社会救助政策,有效提升履职能力。

3.用好考评“指挥棒”。通过创新实施社会救助协理员绩效工作补贴制度,有效提升工作效率,激发工作积极性。绩效工作补贴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补助为每人每年800元;二是工作量补助根据辖区内服务管理的救助对象数量,按照每服务管理1名救助对象,每年补助3元的标准进行量补;三是奖励补助按照每月及时上报辖区内自然减员救助对象数量,每上报1名减员对象奖励3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四是对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则给予相应的扣罚补助处理;五是各旗县每年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年度考核评议工作,考评分为非常优秀、优秀、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是年度考评为称职以上的可继续聘用,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对考评为优秀的给予适当奖励。

4.保障激励“促担当”。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乌兰察布市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社会救助协理员年人均工作补贴不低于2400元,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级和旗县财政分级承担的规定。2022年,乌兰察布市1529 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为年人均2490元,其中:自治区按年人均1680元给予了补贴、市本级按年人均239元给予了补贴,剩余571元由旗县进行了配套,共计投入资金380.72万元(其中自治区补贴257万元、市本级补贴36.5万元、旗县配套87.22万元),通过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除了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后顾之忧。

三、工作成效

1.救助政策宣传主动走进“百姓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协理员熟悉基层、了解群众的工作优势,将社会救助政策以通俗的语言和群众容易接受的形式入户宣传讲解,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享受救助政策。2022年,全市累计发放救助政策宣传资料3万多份,开展入户调查8万多户次,通过宣传使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显著提高,前往县级和乡镇民政窗口咨询政策和电话咨询政策人数明显下降。

2.救助服务能力提升温暖“群众心”。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的建立,有效补充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由原来的1:1419提高为现在的1:246。2022年,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承担辖区内2万多名特殊低保对象每月生存系统的认证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死亡数据1.2万余条,追缴救助资金3万余元。协助民政部门完成全市42.6万城乡低保对象的年度复核认定工作。疫情期间,协助民政部门摸排困难救助对象2667人次。通过提升基层民政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3.救助关爱服务方式实现“新转变”。从“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由原来困难群众上门找救助服务,变为社会救助协理员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及时跟进救助,实现了精准识别救助对象、精准实施救助政策。一是强化了主动发现机制。2022年,社会救助协理员在基层主动发现各类民政救助对象3.3万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主动摸排低收入人口7036人,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通过主动发现,全面助推低保“扩围增效”工作;二是强化了急难型临时救助效能。2022年,社会救助协理员积极发挥“雷达兵”作用,强化急难型救助效能,主动摸排因疫因灾因病等临时遇困群众4.2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404.5万元(其中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开展临时救助1943人次、支出177.5万元;开展实物救助724人次、折合资金13.6万元),全力兜牢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底线;三是强化了逢救必核的核查机制。2022年,社会救助协理员协助民政部门核查存在预警信息的救助对象13.7万人次,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4万余人。对新增的3.3万名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4.2万人次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了及时、精准、高效的调查核实,全面提高了“逢救必核”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建立了动态复核、全面体检、定期通报的发现机制和督导机制,确保救助对象“零遗漏”,精准救助“零差错”。

乌兰察布市通过出台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切实解决了全市基层社会救助人员不足、力量不够、服务能力薄弱等问题,让社会救助托底线和救急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真正实现了为民服务“零距离”,为推动全市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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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