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乡村振兴,既是社会组织的重要责任,又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组织实干成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广阔舞台。为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方面的积极作用,乌兰察布市借助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平台,聚集多方优势资源,凝心聚力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
发挥专长,助推产业振兴
一是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业资源优势,聚焦农村养殖业提供对口帮扶,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凉城县农畜产品协会依托会员单位推行“种羊投放”模式,通过加强标准化技术培训和良种与技术的投入,使养殖户实现持续稳定盈利,户均年增收1.5万元,促进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向农村输送专业技术人才、农技培训资源、创业就业培训资源等,开展适合农民就业创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其中乌兰察布市众创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在卓资县对100名热爱农业,从事一线生产的农民开展了针对农牧业提产提效的专题培训,帮助农民将学到的理论知识、生产技术运用到实际生产当中,成为新时代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因地制宜,融入乡村治理
一是动员引导社会组织为打造和谐稳定、民风淳朴、文明有序的乡村社会环境做出贡献,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其中商都县心里咨询师协会助力开展农村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免费在七台镇对43位居民开展心理援助服务,倾听居民心声,缓解居民焦虑情绪,帮助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36起,通过提供专业帮扶推动困难群众走向“自救、自助、自强”。
二是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体现农耕农趣农味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兴和县广场舞协会以“送文化”为主题,来到店子镇为全镇1201人提供广场舞健身指导服务,鼓励他们组织、创造、参与文化活动并向观众展示,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农村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在文化建设中实现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村民自身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文化成为村民“看得见、摸得着”的需求。
更新理念,优化农村环境
鼓励社会组织深入农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开展环保理念和环保政策宣传,使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理念深入人心,为乡村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注入新生力量。其中兴和县绿色环保协会通过悬挂横幅、展示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环保袋;捡拾垃圾、清理垃圾死角等工作,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环保生活方式,使他们逐步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察右前旗志愿者协会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召集20多名志愿者参与黄旗海生态保护修复活动,保护我市河湖水及湿地资源,受益人数达到200多人,形成了生态文明人人共建,良好环境人人共享的社会新风尚。
分类分层,关爱特殊群体
鼓励社会组织服务和关爱农村特殊群体,积极为农村困境儿童、青少年、困难家庭及鳏寡孤独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扶助弱势群体。其中乌兰察布志愿者协会创建了“孩子请让我温暖你”暖冬项目、“2.17计划”留守儿童关爱项目、乌兰察布青年在行动—优加教育助学计划、“衣旧情深”军训服捐赠项目、为“盒”情牵—内蒙古乡村住校生餐具改善计划等自主品牌公益项目,累计受益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5144人,资金合计20.16万元。乌兰察布市公益促进会在各贫困旗县针对困境儿童和青少年开展鸿雁助学、未来成长计划、鸿雁学堂、鸿雁家园儿童服务中心、爱心书屋等各类公益慈善活动,累计发放助学款260余万元,3500多名学生直接受益。组织捐建儿童服务中心一所,爱心书屋26所,捐赠图书72804册,累计金额约141.7万元。化德县莲德社会服务中心针对国贫旗县开展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城镇失能老年人照护等服务,为他们提供居室清洁、爱心午餐、洗发理发、医疗基础检查等项目。累计开展健康讲座6场,入户服务3711次,受益居民5611人。
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围绕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积极开展公益帮扶。继续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大力开展就业帮扶,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聚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切实把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