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乌兰察布市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安排部署,集宁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从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区开展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全区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的氛围。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重点打击6类非法社会组织: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非法社会组织不仅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污染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还侵蚀相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希望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各界人民群众,深刻认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用实际行动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自觉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不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互联网线上活动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金融便利。同时,社会公众如遇到“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登记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必打,不留死角。
对提供重要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按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474-8303441;139****1160
邮箱:jnqshzzglg@163.com
举报地址:集宁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5号楼111室)
邮编:012000
集宁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