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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清明节期间暂停守灵、告别、祭奠等人员聚集活动的通知

2022/03/28 1.8w 阅读 158 点赞

广大市民、殡葬服务机构: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为避免人群扎堆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印发<市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第三版)>的通知》(乌民政办〔2022〕39号)、《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022〕35号公告》,现将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宁区各殡葬服务机构(公墓、殡仪馆)清明节期

间(4月2日-4月5日)实行封闭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要按照《殡葬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遗体处置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及要求,全程做好人员防护和车辆器械消毒工作,在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和安(合)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外,暂停守灵、告别、祭奠以及现场祭扫等人员聚集活动。正常办理基本殡葬服务的人数不得超过5人(包含直系亲属),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扫行程码、场所码、健康码、体温测量等,中高风险以及涉疫地区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集宁区殡葬服务机构,如有中高风险及涉疫地区人员要及时隔离并向所在社区及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上报。

二、禁止在墓地、道路路口、广场、绿地、居民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通过非现场祭祀方式缅怀亲人,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

四、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身边人的安全,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政策,不组织、不参加聚集性祭扫等活动,并积极劝导外地人员暂缓返集祭祖。倡导在外人员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

五、清明节封闭管理期间,为了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西山陵园将对全部墓穴开展五项公益服务活动:一是对墓区杂草、杂物进行集中清理;二是对墓碑、墓体进行擦拭清洁;三是墓碑装饰崭新绢花;四是代献鲜花;五是对损坏的墓体统计后进行维修维护。

六、缅怀亲人,贵在心意,重在文明,倡导广大市民通过网上祭祀、书写寄语等形式慎终追远、缅怀先辈、寄托哀思。保护好自身和家人健康就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对于此次封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感谢广大市民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配合。

咨询电话:

单位

电话

集宁区殡葬综合服务中心

0474-8230491;139****7896

集宁区西山陵园服务站

139****0234

集宁区殡仪馆

0474-8224091;153****5851

集宁区殡仪服务中心

177****7771

集宁区公益性公墓综合服务中心

157****1118;139****8292

集宁区逸安陵园

133****9902

集宁区逸安陵园服务中心

157****0909

集宁区民政局

2022年3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