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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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四举措”做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2022/01/17 5.3k 阅读 490 点赞

乌兰察布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政府负责、严格监管、协同配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加强宣传引导。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加大救助管理宣传力度,通过“6.19”全国救助开放日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求助电话和求助方式,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寻亲信息,通过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服务工作。

建立常态化街面巡查制度。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劝导活动,2021年街面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人、护送返乡318人次。有效减少街面强行讨要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强化机制联动。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依托集宁区各社区及环卫工人和出租车司机等爱心人士,织牢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做好长期滞留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2021年外省市救助管理机构护送返乡人员80人次,均已妥善安置,中心长期滞站14人,其中10人公安部门人像比对已完成,近期可以办理上户手续。

今后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将按照“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服务大提升。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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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