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推动城乡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集宁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始终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低保监管的工作力度,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困难群众向乡镇、街道民政所提出低保申请后,不仅乡镇、街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情况按100%比例入户调查,集宁区社救局每月在接收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审批材料后,仍要按100%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监管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解拟新增低保对象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详细调查询问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对调查的实际情况形成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结果由入户调查人和被调查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留存影像资料,确保申请对象家庭基本情况的真实性。
每到一户,工作人员都向困难群众宣传相关救助政策,为群众答疑释惑,让群众更多地了解低保的政策和标准。低保申请调查“双百”制,有效避免了“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到每一户困难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