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专项行动落地见效,5月12日上午,市工信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协商推进会。
会议学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五部门关于转发《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6〕197号)精神,解读了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及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线索征集、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关键工作要求。
会议明确了专项行动时间安排:5月初全面征集问题线索,五月底至6月初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月底前完成典型案例曝光、成效总结及长效机制建立。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程序;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
会议指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事关生态环境安全、资源高效利用和产业健康发展,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是防范环境风险、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原则,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贮存、运输、拆解、利用全链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无资质拆解、违规运输、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牵头统筹协调,会同各成员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