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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协商推进会在市工信局召开

2026/05/14 5.3k 阅读 75 点赞

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全市专项行动落地见效,5月12日上午,市工信局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协商推进会。

会议学习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五部门关于转发《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6〕197号)精神,解读了专项行动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及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线索征集、联合执法、日常监管、普法宣传等关键工作要求。

会议明确了专项行动时间安排:5月初全面征集问题线索,五月底至6月初开展联合执法检查,6月底前完成典型案例曝光、成效总结及长效机制建立。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程序;拓宽线索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市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安全、有序发展。

会议指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事关生态环境安全、资源高效利用和产业健康发展,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是防范环境风险、规范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原则,聚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贮存、运输、拆解、利用全链条,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无资质拆解、违规运输、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牵头统筹协调,会同各成员单位细化工作方案,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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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