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全市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内政发〔2025〕23 号),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督导调研、教育培训、技术咨询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提升全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管控能力,现向全市公开征集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为做好我市人员申报、材料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相关领域,长期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生产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含工业安装)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专家应具备条件
(一)政治品行过硬。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作风严谨、责任心强;无不良从业记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情形,本人自愿申报专家。
(二)专业功底扎实。熟练掌握石油化工生产工艺、技术,熟悉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理论水平高、现场实践经验丰富。
(三)职称资质达标。拥有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四)从业经历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相关专业工作满 10 年及以上;
2.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
3.参与过石油化工工程质量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五)身体及时间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可赴项目现场开展技术服务;所在单位同意推荐,能够保障参与专家相关工作的时间。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报送
(一)个人及单位申报
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模式,申报人员须完整整理以下材料,本人签字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属地住建部门汇总:
1.《乌兰察布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信息登记表》;
2.专家承诺书;
3.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业绩佐证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项目聘书、荣誉证明、近五年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技术科研相关工作证明等扫描件。
(二)市级审核公示
各旗县市区住建局梳理审核本辖区全部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完成全市申报人员材料复核审查,择优确定入库专家名单。
四、工作相关要求
1.规范材料报送。各旗县市区住建局、行业协会完成辖区内申报材料初审后,统一整理电子版材料通过指定邮箱报送市住建局,纸质材料同步归档备查,确保表格、证件、业绩材料齐全、盖章签字手续完整。
2.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后续入库专家学历、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动的,须及时提交信息变更申请,逐级报送审核更新。
3.实行专家动态管理。乌兰察布市住建局对入库专家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根据专家业务能力、履职成效定期考核,对存在违规违纪、无法胜任专家工作的人员予以清退,同步择优吸纳符合条件新增专业人才。
4.严格履职纪律监督。专家在开展技术服务过程中,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直接清退出专家库并予以全市通报。
五、工作联络方式
联系科室: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科
报送邮箱:wlcbszjjawb@163.com
办公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街三阳开泰西北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1.乌兰察布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信息登记表
2.承诺书
3.乌兰察布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申报汇总表
附件1:乌兰察布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3:乌兰察布市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专家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