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6/07/10 6.6k 阅读 153 点赞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7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有关申报、审核、报送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压实分级审核报送责任,规范逐级上报流程

本次2026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申报实行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分级上报,不得越级报送材料: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和申报人员资格,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等全面把关。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统筹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收集汇总公示及统一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进行把关。

市直各主管单位:负责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直属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收集、初审、内部公示、汇总推荐工作,统一向市人社局报送。

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基层单位初审公示、旗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复核公示后,汇总至市人社局统一梳理,再按自治区时限要求上报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明确四类重点人员推荐要求

针对文件规定的重大贡献技术人才、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突出专业技术人才、海外归国(留学回国)及外籍专业技术人才、具备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四类申报人员推荐程序:

旗县市区辖区内上述四类申报人员,须经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对申报人专业业绩、技术贡献、成果价值开展综合研判,单独出具推荐报告;

市直单位所属上述四类申报人员,须经市直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核实佐证业绩成果,出具推荐报告;

推荐报告须写明申报人突出贡献、标志性成果、破格申报理由,配套附上成果鉴定、项目证明、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限要求

各旗县市区、市直各主管单位须于8月21日前将推荐报告、公示结果报告等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于8月22日—8月24日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后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审议,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四、其他要求

绿色通道申报人员须按规定足额完成对应任职年限继续教育学时;有职业准入要求的职称系列,必须取得对应职业资格证书。

严禁多头、重复申报,当年同时符合绿色通道、社会化评审条件人员,优先推荐社会化评审;存在伪造材料、虚假承诺申报等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联系电话:0474-8203636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推荐报告(模版).doc

附件3.2026年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花名册.xlsx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