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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存侥幸!丹东一男子违反此规定被处罚

2026/08/16 1.2w 阅读 234 点赞

炎炎夏日,江边成为广大市民纳凉散步、休闲观景的好去处。夜深江畔,本该是一份安逸祥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打破这份宁静,惊扰老人、孩童,而且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近日,丹东公安查处一起发生在江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当事人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烟花,最终受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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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2050分许,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鸭绿江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振安区5号坝门临江停泊点广场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处置。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因庆祝喜事,在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王某对自身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其当场开展批评教育,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安新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