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日报讯(记者 易云香) 8月14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环境资源法庭在思茅区倒生根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行了一场巡回审判。
庭审中,在法官严谨有序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法官还结合案发地生态破坏的实际情况开展了释法说理。本案两名被告均当庭承认在思茅河老杨箐河段禁渔区内以电瓶放电的方式捕鱼的违法行为,认可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二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并表示愿意完成增殖放流的生态修复工作。
庭审结束后,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两名被告在思茅河水域使用经渔政部门确认合格的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完成了相应水域的生态修复。
本次巡回审判作为2026年全国生态日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云南主会场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将庭审现场设立在违法电鱼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侵权行为发生地,以群众可感可及的方式,完成了一场“庭审+普法+修复”的复合式法治宣传,生动展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