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8月19日,合肥市中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暨2026年第五期合肥法院大讲堂,邀请安徽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五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张红生作专题授课。合肥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红生以《筑牢美丽中国的法治基石——生态环境法典司法适用要点解读》为题,系统阐述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编纂逻辑、体例结构和核心裁判规则,结合环境资源审判实务,重点阐释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治理责任、法律责任等核心概念的逻辑关系,并就法典施行后新旧法律衔接适用、裁判理念更新等问题作了详细讲解,帮助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法条蕴含的核心裁判规则,厘清法律适用难点问题,切实把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的成果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际成效。

许徽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里程碑意义。全面准确理解生态环境法典的理论逻辑、实践基础和时代价值,切实把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审判责任。要坚持学用结合,全面提升司法审判能力水平。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准确理解把握立法背景、原意,系统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理念、原则和新增制度、重要条文,深化生态环境法典与传统部门法的衔接适用,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能力,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要立足司法职能,以高质量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要自觉将审判工作融入“十五五”规划关于全面绿色转型、巢湖系统治理的战略目标中,切实加强巢湖流域生态治理、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绿色产业司法保障,持续构建“1+1+N”跨域府院联动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机制,持续擦亮“绿动巢湖”司法品牌,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美丽安徽建设。
合肥市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高新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