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政策通知公告

乌兰察布市教育系统关于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2026/09/03 8.1k 阅读 351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我教育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维护教育系统管理秩序和社会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通过胁迫、唆使、引诱、欺骗等方式利用学生实施黑恶犯罪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二)组织在校学生参与贩卖、出售、出租电话卡、银行卡、身份证、网络账号、支付账号,以及引流推广、技术开发等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三)诱骗学生参加"校园贷""套路贷"和网络赌博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四)未成年学生失学、事实辍学,被侵害、被利用的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五)骚扰、虐待、猥亵、性侵、欺凌、敲诈勒索学生,拐骗、强奸、组织、胁迫未成年少女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六)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以及设备设施生活物资等采购,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买强卖等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七)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冲闯学校大门,威胁师生安全,寻衅滋事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八)借学生安全事件、意外伤害事故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九)社会机构、特殊利益群体为垄断校车、后勤服务等领域,组织社会人员滋扰、侵害校园行为及背后黑恶势力的线索;


(十)教育领域其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的线索。


二、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反映线索时请尽量说明问题发生时间、地点、涉事机构或个人、具体事实经过,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反馈。


3.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为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图片


       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