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推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一批区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市范围内登记注册,且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业相关行政许可或备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事职业中介、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寻访等服务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认定标准
(一)基本条件
1.依法依规经营,近2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失信主体名单。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服务规范投诉处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人才发展、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有良好表现。
4.已纳入本市人力资源服务统计范围,并按时准确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二)业务条件
1.近2年人力资源服务主营业务收入在本市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申报企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截至申报之日不低于300万元。
2.企业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服务团队,且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职称的人员,近2年在促进本地区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业绩较为突出。
三、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登记注册地所在旗县市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申报表》(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服务案例介绍、荣誉证书等。
(二)旗县市区推荐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征求本地区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部门意见后,择优推荐至市人社局,并将推荐报告、推荐理由、审核情况等于9月19日前一并报送。
(三)材料复核
市人社局对各旗县市区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主要复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认定范围和认定标准,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
(四)组织评议
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方面人才对复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综合评审。
(五)公示
根据评议结果,确定拟认定的“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正式发布“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激励措施
1.对认定为“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的企业,在政策扶持、项目合作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相关项目,优先推荐申报自治区A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利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行业活动等平台,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进行宣传推广,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3.优先组织“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企业开展交流合作、业务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企业整体发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审核把关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和实地考察,确保推荐的机构真实可靠、符合条件。在认定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积极宣传引导
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认定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程序,动员广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申报,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氛围。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强”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引导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按时报送材料
各申报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474-8320213
联 系 人:胡文哲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