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177号)规定,参保人 吴海鹏 ,经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现将本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来电来函反映问题。
业务咨询电话: 0474-8324102
驻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