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1月,我局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教职工配备、办学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经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年检结果
(一)年检合格:
乌兰察布市致远职业培训学校等37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具体见附表)。
(二)年检不合格:
乌兰察布市博政职业培训学校等7所民办培训学校(具体见附表)。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评定为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将移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和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及时完成学校注销手续。
(二)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全体教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持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严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教师队伍、设施设备建设,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促进广大劳动者就业创业,努力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出贡献。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