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承接批次用地审批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通知》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市用地报批工作实际,广泛征求11个旗县人民政府及10个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牵头编制《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承接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2026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月16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承接批次用地审批权工作部署会,对《实施方案》核心要义及市政府承接的具体事项进行深入解读。
会议指出,各旗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严格落实《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系统核查、部门意见征求等审查标准。落实“五个到位”要求,规范土地组卷,分类施策,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要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审批人员专业素质;严格审核把关,优化服务保障;提高审批时效,严守纪律底线,确保审批公开、公正、廉洁。
此次部署会的召开,为全市旗县自然资源部门厘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标准,使旗县部门深刻认识到承接批次用地审批权的重要意义,为全市提升用地审批质效、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筑牢了坚实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