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面对财政收入有限、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较大、支出压力持续加重的现实挑战,乌兰察布市刀刃向内,以“效为先导”重构预算管理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嵌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让“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成为财政管理的硬约束,着力从预算绩效管理中挖潜改革动能、释放改革红利,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精准对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
一、全面构建“大绩效”管理体系,深化财政改革
按照自治区“三位一体”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要求,乌兰察布市以“五大财金格局”为统领,系统构建起以“四维定位、六全路径、四链闭环”为核心的“大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管理从“投入控制”向“结果导向”转变。
(一)“五大财金格局”引领战略方向。通过以“大预算”聚合财力,实现精准投入;以“大资产”摸清底数,支撑长远发展;以“大防控”应对挑战,确保稳健运行;以“大绩效”引导方向,追求效益最大化;以“大监督”贯穿始终,保障全面规范,从而系统性地重塑了财政管理新格局。
(二)“六全实施路径”优化管理生态。打破传统模式,通过“全视角”把握定位、“全方位”统筹规划、“全流程”闭环控制、“全要素”整合融入、“全周期”动态跟踪、“全主体”协同共治,从管理广度、深度、长度、精度、跨度和高度六个方面,系统性地将绩效管理从工具层面提升至价值创造和治理现代化的新境界。
(三)“四类核心机制”筑牢运行根基。为确保改革理念落地生根,乌兰察布市同步构建了四大支柱性机制:以“目标融合机制”确保绩效与预算同源同向,从源头杜绝“两张皮”;以“过程管控机制”实现绩效运行实时监控与动态纠偏,确保目标不跑偏、效果不打折;以“数据赋能机制”打通信息孤岛,为全链条管理提供智能化支撑;以“激励约束机制” 严格挂钩考核与预算安排,真正形成“优绩优效”的鲜明导向。这套组合拳共同为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的顺畅运行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深化创新“项目制”全程管控,提升资金效益
为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自2022年起,乌兰察布市财政局以预算绩效改革为核心,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构建起以“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为闭环的财政支出项目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实现财政资金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
(一)“项目申报+绩效评审”双驱动,夯实源头管控根基。将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全面纳入项目化管理,以绩效目标作为申报“第一关口”。各单位须明确填报资金用途、支出标准、政策依据及预期成效,实现“目标——资金——标准”三位一体,从源头上确保资金投向精准、效益可测。
(二)“三环联动+评分定级”,构建全程闭环机制。建立覆盖项目生命周期的“三环节”绩效管控体系,各环节设置百分制评分并由业务与绩效科室双向打分:事前评估定“准入”: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与预算支持依据,按得分分级支持;事中监控促“纠偏”:依据评分动态调整预算,对60分以下项目暂停实施并收回资金,实现“边执行、边优化”;事后评价强“应用”: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直接挂钩,按“优、良、中、差”四级实行差异化保障,形成“奖优罚劣”的硬约束机制。
(三)“四维评审+专班决策”,提升科学治理效能。创新设立“四维评审法”,根据项目性质分类施策:重大复杂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常规延续项目适用简易程序,客观因素明确项目免予评审,敏感疑难项目启动联合会审,实现评审效率与专业性的统一。同步成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跨科室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构建“业务初评、绩效统筹、集体决策、跟踪督办”的协同治理格局,确保评审过程依法合规、决策科学。
改革实施近四年来,已逐步形成“目标引领、全程可控、结果挂钩”的绩效管理新生态。据统计,仅在事前评估环节,资金审减率已达25%左右,有效挤出预算水分,推动形成“精准投入、注重实效”的财政资金使用氛围,为构建现代财政制度提供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三、稳步建立“零基预算”新机制,优化资源配置
乌兰察布市以全过程绩效管理为核心,围绕“项目从零开始、预算按效安排、执行动态优化”三大原则,系统构建“零基预算+绩效闭环”的新型财政资源配置机制,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传统路径依赖。
(一)“项目从零开始”,重构预算编制逻辑。引入“年度预算编制不受往年基数限制”的零基理念,所有支出项目每年均需重新论证。将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的唯一门槛,对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项目实行“定期清理、动态退出”,2025年共压减低效无效项目支出近1亿元,新增项目绩效审核通过率控制在65%以内,确保预算安排始终围绕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与实际绩效需求展开。
(二)“完善支出基准”,强化绩效成本约束。2025年持续扩展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项目支出标准与绩效指标深度融合,针对通用、专用类项目分别建立量化成本定额,覆盖物业管理、维修维护、会议培训、设备购置等多类重点支出,并在特殊领域,如“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人工影响天气增雨防雹经费”等非标项目引入全成本绩效分析,通过成本效益测算与市场询价,平均核减预算约35%,实现“物有所值”。
(三)“预算按效安排”,强化竞争择优机制。全面推行以“绩效优先”为导向的资源分配模式,建立“预算赛马”机制。在确保年初人头经费及部分刚性支出得到保障后,针对部分切块资金,允许各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竞争申报。按照绩效目标的科学性、可实现性以及成本合理性进行量化评分,实施“高分优先、低分限支、无效不支”的竞争性分配机制。近三年来,已完成983个项目的评审工作,审减资金达2.17亿元,审减率为24.8%。
(四)“执行动态优化”,建立调整纠偏闭环。构建“年中评估+动态调整”的预算执行机制,对绩效运行偏离目标、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支出,及时采取预警、调减、收回等措施。建立绩效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机制,对绩效优良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绩效差的项目坚决压减或取消,形成“预算——执行——评价——应用”的管理闭环,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四、扎实打造“绩效监督”协同体,畅通整改“最后一公里”
乌兰察布市创新打造“财政监督协同系统”,将绩效评价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整改要求全面纳入系统管理,形成“绩效评价——问题导入——在线跟踪——整改销号——结果反馈”的数字化闭环。系统通过建立绩效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与验收标准,实现问题移交、过程督办与结果核验的全流程线上管理。业务与监督科室协同效率提升40%,实现对绩效问题整改情况的实时动态跟踪与超期自动预警,推动财政监督从“合规性检查”向“绩效整改与结果问效”深化转型,形成了“以评促改、以改促效”的良性机制。
在《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颁布一周年之际,乌兰察布市正在通过一系列扎实创新的举措,走出了一条符合上级精神、契合本地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新路径,为持续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助推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有力的财政智慧与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