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现将乌兰察布市2025年第三季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公示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5年1-9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0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12.2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收入2.84亿元),支出12.12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8.53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5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31.29亿元(其中:统筹基金20.67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0.62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5年1-9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04亿元,支出9.99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4.68亿元。
三、城乡医疗救助
2025年1-9月,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收入2.78亿元,支出2.03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