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G6高速公路乌兰察布市高铁站北广场改造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公示、公告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G6高速公路乌兰察布市高铁站北广场改造工程项目。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及电话:南海0474-8981980。
三、评估单位
评估单位:中天成建筑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赵瑞平 18347433982。
邮箱:3386479757@qq.com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公路工程(下穿G6高速通道桥):既有高铁站建设时在西侧的泰昌路、东侧的康宁路预留了2孔16.5米箱涵通道,本项目计划在G6高速相对应位置(K335+620、K335+067)分别设置1-35米中桥下穿G6,交叉角度分别为87度、80度,桥下净空4.5米;市政道路工程(康宁路、泰昌路延长工程):泰昌路和康宁路路基宽度27米,路基断面宽度组成:(3米人行道+0.25米路缘带+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行车道+3.5米行车道+0.5米路缘带)×2+0.5米中间带,总里程长度952米(其中泰昌路延长464.5米、康宁路延长487.5米)。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办。
(3)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
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