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至19日,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一督导检查组组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带队赴我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选取了集宁区、丰镇市、察右中旗和卓资县4个地区,通过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随机抽取了40栋自建房,重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和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现场核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特点,采取边检查、边反馈的方式,督导受检地区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并于10月19日组织召开会议向我市反馈督导检查发现问题。

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彻底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整治和查缺补漏工作,加快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整治,进一步压实自建房安全责任,将安全基础夯得更牢、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