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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立即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023/02/28 1.4w 阅读 493 点赞

       2月24日,市住建局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旗县市区住建局、住保中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集中攻坚整治安全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及我市67项工作任务,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国“两会”期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案》要求,从即日至2023年12月底,分两个阶段同步推进工作。第一阶段为住建领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第二阶段为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阶段(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2月31日),通过企业自查自纠,旗县市区全面排查,市级重点抽查的方式,确保工作按方案要求落实。  

       《方案》明确,市住建局派出5个检查组包联各旗县市区,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贯穿全年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方案》强调,全市住建领域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工作,聚焦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房屋使用和自建房安全,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燃气设施设备的运维检修、燃气管道压占、供排水、污水处理、有限空间、物业消防等关键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把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验收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按照《方案》明确的实施步骤,市住建局5个检查组现已陆续深入各包联旗县市区开展第一轮督导检查,从严从实从快从细集中排查整治住建领域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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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