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护建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乌兰察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任何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1.电子邮箱:jzscjgk608@163.com
2.通信地址:集宁新区乌兰察布西街住建局办公大楼
3.邮编号码:012000
附件:《乌兰察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乌兰察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