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规范燃气经营许可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建行函〔2023〕629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丰镇市欣源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首次申请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聘请燃气专家对场站进行现场核查,认定该场站审查通过,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4年8月21日,企业可从自治区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持有异议或疑问的,均可向我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反映情况或咨询。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大厅市住建局窗口
邮编:012000 电话:0474-824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