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注销的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8日开始,公示1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人力资源开发科 :0474—8320213 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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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审批单位 | 许可证编号 | 法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人姓名 | 详细地址 | 有 效 期 | 备注 |
| 1 |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蒙古)人服证字〔2024〕第0901000513号 | 91150902MAD7381J7Y | 内蒙古桐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靳晓红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莲渠乡110国道以北昌泰路以东D4-商业-203 | 长期有效 | 注销 |
| 注: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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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内蒙古桐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公示
2026/04/29 1.6w 阅读 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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