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积极响应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民政系统诚信体系建设,统筹推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儿童福利诚信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民政”,为各项工作开展夯实基础。
聚焦重点引领,稳步推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
乌兰察布市民政局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诚信建设,强化综合监管,实施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将日常管理、专项检查、重点监管和联合监督紧密结合,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齐抓共管,加大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一是结合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广泛宣传“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思想,严格审查年检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完整。督促指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市诚信建设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二是积极发挥乌兰察布市诚信建设协会等诚信建设方面的社会组织,建立完善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开展诚信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带头讲诚信,树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强化诚信工作宣传,全方位营造诚信工作良好氛围。
突出效果引领,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
把握关键,积极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建设。通过抓监管、抓评估和抓防范的“三抓举措”,积极构建养老服务领域诚信工作底色。一是抓监管,提升行业诚信水平。推行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乌政办发〔2021〕40号)《关于推行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乌民政办〔2023〕172号),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查备案在册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35家,并联合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示养老机构成立、变更、年检、注销及撤销登记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与监督。二是抓防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在全市养老系统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印发《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方案》(乌民政办〔2022〕73号)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清零方案》(乌民政办〔2022〕144号),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LED屏显示、入户宣传、电话问询等形式,在全市35家养老机构和471处养老场所全面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和场所)、“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了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帮助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防骗能力。三是抓评估,补齐行业发展短板。积极推动养老服务机构高质量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内民政发〔2023〕149号)要求,组织全市35家养老机构参评,助推养老机构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截至目前,评为一级的有10家、二级的有12家、三级的有9家、四级的有1家。印发了《乌兰察布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推进了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运营,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等级评定标准体系,规范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程序,提升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质效,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权益。
多措并举,有力强化儿童福利体系诚信建设。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通过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主题系列活动、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和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等方式,积极引导儿童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一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主题系列活动,市儿童福利院通过开展信用知识主题教育培训、主题观影等活动,将通俗易懂的诚信故事或身边发生的诚信事件贯穿于课堂,让孩子们知诚信、守诚信,懂得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应该杜绝虚假和不守信用的行为,从小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通过播放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张贴诚信标语、发放诚信宣传资料等方式,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信用知识、信用宣传工作,把开展诚信文化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使院内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积极引导大家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让诚信深入人心,培养广大干部群众做“爱国、守法、诚信、文明”的公民,做一个传递正能量的倡导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