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在加强困难群众救助保障上出实招、见实效——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见实效

2023/11/16 7.3k 阅读 120 点赞

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关怀厚爱。《意见》下发后,乌兰察布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第一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同时结合主题教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领推动社会救助领域“提能争优、实干惠民”行动向纵深发展、取得实效,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好社会救助“方向舵”,让救助合力“强”起来

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低保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准入条件,加大急难临时救助力度,提高临时救助可及性和时效性,全面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数据信息共享为支撑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形成多项制度综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救助格局。二是制定出台《乌兰察布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分解和履职问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教育和惩诫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三是出台《乌兰察布市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规程》《乌兰察布市城乡低保信息核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核对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核对工作的质效,确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努力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一是在深入贯彻民政部和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乌兰察布市实际对相关政策进行了细化,市民政局、市委农牧办、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乌民政发〔2023〕152号)。统筹落实好“单人户”“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按户施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依单人户申请”等措施,确保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加大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力度,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录入和动态更新。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着力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切实提高救助时效。二是印发《乌兰察布市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方案》,从9月11日到10月底开展扩围增效“攻坚月”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要求各旗县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突出排查重点,确保有的放矢,调动工作力量,确保工作实效。行动开展期间,累计新纳入低保范围9397人。

搭好社会救助“连心桥”,让救助水平“高”起来

科学合理确定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于“十四五”末农村牧区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5%以上和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增幅不低于5%年度目标,2023年全市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了725元/月和514元/月,较上年度增幅为2%和8%;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达到了943元/月和668元/月,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1244元/人·月和479元/人·月。城乡、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

切实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有效衔接。一是在规范完善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流程基础上,全面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将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增加重病重残、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扣减力度,扩大无劳动能力认定范围;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发现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6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2.7万人。二是落实急难型和支出型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及低保、特困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救助力度,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救助,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救助2.9万人次,其中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3550人。

下好社会救助“及时雨”,让救助服务“优”起来

逐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39号),进一步加大自治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力度,做好低收入人口数据录入和动态更新,通过多种方式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开展跨部门信息比对,实时监测发现低收入人口的困难风险,分类处置预警信息。二是加强同乡村振兴部门的数据共享,推动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有效衔接,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常态化监测,将其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市脱贫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0.1万人,占已脱贫人口65.5%,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1.9万人,占监测对象的74.8%。

不断提升基层救助服务便捷化智能化。一是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组建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截至目前,市本级和11个旗县均设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科,配有27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核对工作,核对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全面深入落实《乌兰察布市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办法》,指导各地选任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1539名,认真履行主动发现、政策宣传、救助服务等职责,使社会救助工作更加主动、更加及时、更加精准。三是推进“大数据+社会救助”新模式,建成了社会救助“无纸化”平台、定期报告系统和社会救助服务微平台相融合的乌兰察布市社会救助智能化系统,实现了社会救助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审批的全网络运行。将社会救助微平台和无纸化办公系统主动接入“蒙速办APP”政务服务网,将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并入市政务12345热线平台,及时受理社会救助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事项办理渠道。截至目前,社会救助微平台关注用户4.1万人,信息更新207期,平台点击率111.34万次、信息阅读总数67万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