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对全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构建地名管理规范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11月14日,乌兰察布市在全区率先建立了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牵头,22个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主要职能、成员单位、部门职责、工作规则和要求,主要研究解决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联席会议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落实区划地名管理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区划地名服务管理工作,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研究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提升行政区划设置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弘扬地名文化,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构建边界治理新格局,积极推进平安边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