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我市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标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全面总结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吴云霞出席并讲话。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召集人赵苏杨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关文件并主持会议。

会上,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情况,审议通过了《乌兰察布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规则》《乌兰察布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走访制度》《乌兰察布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工作调度制度》,明确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了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了监管措施。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准确把握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以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两个纲领性文件为总抓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方针,聚焦重点任务,围绕深化社会组织党建、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重大风险等四项重点工作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社会性,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服务是统筹社会组织发展和安全、存量和增量、整体和重点、秩序和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不摇摆,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不断加大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和监督管理力度,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执法有力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高质量运行。
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等32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