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残疾儿童“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的问题,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慈善总会《关于组织实施“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残疾儿童轮椅车配置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根据市残联提供的残疾儿童信息以及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上报的残疾儿童数据,通过组织筛查,为全市6-14岁脑性瘫痪、发育畸形及先天性发育障碍、外伤等有需要的残疾儿童配置了67辆残疾儿童轮椅车。
此次轮椅发放工作,从实际上减轻了残疾儿童家庭“出行难、护理难、负担重”的问题,缓解家长因孩子肢体残疾带来的困难和生活中的不便,切实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目前,各旗县市区的儿童轮椅已全部发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