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大庆市萨尔图区友谊大街162号商服后侧区域,存在擅自改变供热设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后附现场照片),该行为违反供热设施管理相关规定,影响城市供热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公告如下:
请上述违法建设行为人于2026年10月8日前,自行对该处违法私建供热设施予以拆除、清理,恢复场地原状、消除安全隐患。逾期未自行清理、整改不到位的,我单位将依法实施强制清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铠宁
联系方式:0459-6636106

大庆市萨尔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