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部署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安排部署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工作,今年秋假时间为11月5日、6日、9日,与11月7日、8日周末衔接连休,形成5天小长假。
春假安排在每年4月份第3周,放假3天,与周末相连,具体日期由市教育局在放假前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秋假安排在每年11月份第1周,放假3天,与周末相连。具体日期由市教育局在放假前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春秋假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九年级可根据升学备考实际弹性安排;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暂不执行;特殊教育学校结合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灵活安排。
市教育局要求,春秋假时间从每学期学校机动教学时间内调剂。各县(市、区)和学校要严格保障国家课程方案规定教学总时长不变,确保开全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并开足课时。(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