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直单位抚恤金办理流程

2026/02/12 1.2w 阅读 391 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职能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市直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办理所需材料及流程具体如下:

一、一次性抚恤金核定所需材料(单位负责收集)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

3.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工资;

4.离休人员需提供《离休证》;

5.文革伤残人员需提供《文革伤残证》;

6.所在单位填写《一次性抚恤金核定表》;

7.主管部门《关于核定***同志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的函》。

二、办理、办结时限

1.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将上述材料送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进行信息确认;

2.办理时限:材料完整后即来即办。


附件:抚恤金核定备案表.xls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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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