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要求,现对通过审批的1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0日开始,公示1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人力资源开发科:0474—8320213 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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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批单位 |
许可证编号 |
法人单位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法人姓名 |
详细地址 |
有 效 期 |
备注 |
1 |
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内蒙古)人服证字〔2025〕第0901000613号 |
91150902MAOQKCKJ53 |
乌兰察布市广诚立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孔令荟 |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新区博物馆三楼 |
2025.8.19-2030.8.18 |
许可、备案 |
注: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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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新审批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乌兰察布市广诚立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公示
2025/08/19 1.9w 阅读 19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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