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5〕32号)和《关于组织实施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5〕33号)要求,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内蒙古新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等5家单位认定为乌兰察布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刘长安等23人被认定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领办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科:0474-8203121
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474-8321083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