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等四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办公室全国商联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内人社
办发〔2024〕20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明确责任分工,抓紧部署落实,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认清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形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促进劳动者爱岗敬业,激发劳动者创造潜能。
二、聚焦重点行业。各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文件要求,以本地区技能人才供需矛盾突出、工资水平偏低的行业(区域)作为重点联系点,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本地区开展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标准。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旗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企业需求指导建立完整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也可以引导企业以不同技能群体为重点,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同时,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方法,并加以推广。
附件: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兰察布市总工会
乌兰察布市工 商 业 联 合 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