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2024〕16号)精神,经审核,以下12家企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13日—2025年1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月17日18:00之前以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形式向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0474)8228455
电子邮箱:wlcbjyjsybx@163.com
2024年乌兰察布市本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劳务派遣企业名单.xls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