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乌兰察布市农牧民初、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符合《乌兰察布市农牧民职称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乌人社发〔2023〕9号)规定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要求
(一)线上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并登录,在业务办理—2024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保存后下载导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后,进行线下填写及完善申报材料。
(二)线下提交材料
1.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一式5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所附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单位审核人审核签字盖章,所申报的材料上报后一律不予清退,请自行备份。
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
3.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申报职称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专利、奖项、荣誉等)截止时间为职称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三、其他要求
农牧民高级职称由市人社局和市农牧局组建农牧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农牧民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各旗县市区,由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和农牧部门组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职称评审。
申报材料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至9月13日,各旗县市区人社部门、农牧部门要做好宣传工作,于市级文件下发一周内启动部署本地区的农牧民职称评审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