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聚焦“三北”工程、严格林草资源监管、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林草基础支撑5个方面明确了我市2026年林长制17项重点工作。
林长令强调,明确各级林长要通过专题会议、巡林调研等方式,加强对责任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推动落实。强化林草执法与乡镇林工站建设,明确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到6月底林草行政执法队伍编制使用率达到91%以上。要落实《基层林业和草原工作站职能职责》,推动林草工作站规范运转、发挥作用。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要深化“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通过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处置,合力解决林草重点难点问题。
林长令要求,要加快实施“三北”工程,全年完成林草生态建设和保护修复任务100万亩以上。在“三北”工程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比例不低于10%。开展“三北”工程质量年行动,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压实施工单位、乡村的属地管护主体责任。开展“三北”六期工程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持续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明确全年建设农田防护林网12公里,栽植防护林8000余株。
林长令要求,要着力巩固草原过牧治理成果,加大“两巡一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放牧行为。认真实施第四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严格落实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发放与农牧民履行义务挂钩机制。确保全市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持续稳定在10%以下;持续开展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加强林草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落实护林员、草管员考核与毁林毁草问题发现挂钩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持续推进岱海、察汗淖尔生态治理和保护修复。深入开展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严格做好林草灾害防控工作,将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和2‰以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监测及钻蛀类害虫调查58.87万亩,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面积440万亩。
林长令要求,要深化林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开展“政务服务优化提升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林草审核审批效率。承接好草地审批手续下放事项,严格林地、草原定额管控。推进“一地多证”“一地多补”整改,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规范集体林权流转,促进经营主体规模发展。开展草原二轮承包前期相关工作。要不断壮大林草产业,明确实施林草中药材种植项目2000亩。林草总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加快发展林草碳汇,提出推动卓资县、凉城县CCER林业碳汇项目核证、交易,加快推进丰镇市CCER林业碳汇项目。在8个国有林场建设防沙治沙碳中和林项目6000亩。
林长令指出,要保障饲草供给安全,明确稳定人工饲草种植规模,确保人工饲草保有面积保持在130万亩以上,产量(干草)稳定在120万吨以上。提升种苗保供能力,新建优质苜蓿草种繁育基地0.3万亩,培育林木良种620万株,建设保障性苗圃4处。加强科技和资金保障,完成“十五五”林草规划编制工作。抓好2个自治区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