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公布、九部委23号令修改)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建市〔2023〕7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任何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1.电子邮箱:575704920@qq.com
2.通信地址:集宁新区乌兰察布西街住建局办公大楼
3.邮编号码:012000
附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