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察布市
政策公示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体能测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9/26 1.3w 阅读 199 点赞

根据《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测评时间为929日全天,地点在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和集宁师范学院白海子校区,考生具体分组和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一。

2.考生需自行下载《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附件二)并认真填写带“*”号的内容(使用宋体14号字,电子版打印,禁止手填)并在打印后粘贴1寸白底免冠照片。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否则不予测评。

4.考生须在开考前进入考场进行身份核验,开考超过30分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通讯设备,考试中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如在怀孕期以及患有严重疾病、伤病等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一律严禁参加测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对于隐瞒本人身体状况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测评执行标准: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三。

8.长跑成绩将作为笔试成绩并列考生的排名依据,依然并列的,以4*10米往返跑成绩作为排名依据。

9.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10.考生需提前熟悉考场位置,规划好出行方式及路线(集宁师范学院泉山校区公交3路,5路,7路,9路,22路,33路;集宁师范学院白海子校区公交26路,18路)

附件一:考生分组安排

附件二:《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表》

附件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9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