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察布市
政策公示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群众举报“四黑”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2011/11/20 8.9k 阅读 516 点赞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制售足以危害人身健康假药的、制售劣药造成他人轻伤、重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制售含有可能导致严重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标有害细菌或其他污染物以及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构成立案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制售假劣的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 构成立案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视情形给予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奖励,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视情形给予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收赃销赃的“黑市场”、构成立案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案值巨大的根据案值比例提高奖励。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