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都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级验收。这标志着商都县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任务,为县域文物保护事业谱写了新的篇章。
自2024年4月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商都县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扎实推进普查各个环节落地见效。县乡两级均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县级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落实、村社联动”的四级工作格局,通过签订责任书、纳入考核压实各方责任,并针对金界壕等大型线性遗址实行专职保护员与村级义务管护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管护。
——加强文物普查经费保障。
县财政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统筹安排文物普查经费并全额拨付使用,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文物安防、安全巡查等项目,还为一线文保队伍配备了无人机、全站仪、巡护车辆等专业装备,显著提升了巡查监管的科技化水平。
——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
实行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密重点文物点位巡查频次,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严格落实文物前置审批制度,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从源头杜绝建设性破坏;联合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排查整治矿业权与文物保护重叠问题,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为全面摸清县域文物资源家底,筑牢文物保护与传承根基,高质量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目标任务,商都县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各类群众聚集场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部分乡镇还将文物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持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商都县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了“三普”231处文物复核,新发现文物遗址点10处、长城点段180处,丰富了县域历史文化内涵。
商都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验收为新起点,认真梳理、全面落实专家组反馈的指导意见,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持续深化普查成果整理、汇总、归档与公布工作。同时,以普查成果为依托,进一步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切实把普查成果转化为文物保护、管理、研究与利用的坚实支撑,全力守护县域历史文化遗产,为繁荣商都县文化事业、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文化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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