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3〕167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修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2〕1109号)等规定,经市民政局、财政局党组研究并重点参考各地救助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等,向各旗县市区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部分)共计91365万元。此项资金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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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财政局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部分)9.1亿元
2024/01/17 1.0w 阅读 166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