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加强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精准性和民生保障质量,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资金的通知》(内财社〔2023〕154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社〔2022〕3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已下达各旗县市区2024年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资金共计254万元。
为切实保障我市1510名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履职尽责,提升民政部门在嘎查村、社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民政局要求各旗县市区加快预算执行,按规定足额筹集、及时兑现社会救助协理员工作补贴资金,确保社会救助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真正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努力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