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秉承“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核心理念,把营商环境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服务效能上做“加法”,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提供优质特色政务服务。从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社会事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着手,科学规划、稳步推进,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贡献民政力量。
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自去年6月起,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办理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时,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要求,向举办者、出资人说明社会服务机构性质及服务开办资金类型。同时行政审批部门与举办者签定《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出资人填写《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防范化解潜在风险,以更优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组织发展。
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坚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与社会运营同发力,增强营商“民政力量”,把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联系市场监管、发改委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对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开展规范化经营检查,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积极推行各类便民服务。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等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现有的办事大厅,设立民政服务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办事机制,打造社会救助“绿色通道”,实现困难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民政局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认真落实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建设为抓手,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