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民政局构筑救助及时、标准科学、方式多样、管理规范的临时救助工作格局,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权益。
前移救助窗口。下放临时救助事权以来,集宁区民政局增强了乡镇、街道办民政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及积极性,提升了服务质效。为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的目标,通过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紧密结合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实施定期走访摸排,常态化数据比对,返贫分险排查等手段,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深入群众走访,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既方便了救助对象,又提高了社会救助基层经办效率,提升困难群众主动发现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的可及性、覆盖率。既能保证遇困群众能够及时递交申请材料,又能更准确、更真实有效的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的”的作用。
规范救助程序。在救助窗口前移的情况下,集宁区细化、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救助对象必须严格经过村(社区)群众代表评议及公示程序,让受助对象和救助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既不允许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拖延、推诿,也严格禁止和防范基层民政人员对不符条件人员私舞弊。
严明基层责任。乡镇、街道在规范程序方面进行必要的调查、评议、公示的同时,集宁区民政局要求明确职能职责,促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对申请临时生活救助的对象实施救助,此外,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程序规范力度,防止评议、公示工作走过场,将临时救助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强化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强化工作监管。在下拨临时救助备用资金时,集宁区民政局将定期对已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程序是否规范、对象是否准确、救助是否及时。既能掌握临时救助工作情况,又能最大限度的监管资金的使用效率。
坚持救助原则。对于不符合救助实质条件无理取闹人员,在耐心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大力支持一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按政策执行开展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救助政策准确有效落实到位。
下一步,集宁区将持续扩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广度,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救助政策,同时印发宣传手册,详细告知临时救助的范围、标准和原则,解读救助申请实施细则及审批程序,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